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6年“津乐购” 有奖发票促消费活动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提振消费决策部署,落实《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484号)要求,进一步激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津乐购”有奖发票促消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6年2月11日10:00:00至2026年7月31日23:59:59。原则上以周为单位共划分19期,遇法定节假日适当延长期限。具体分期安排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