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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上海市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名单的通知

发文字号:沪税函[2026]53号 发布日期:2026-07-23时效性: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1号)有关规定,经上海市离境退税工作相关评审单位评定,现将上海市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名单予以发布。代理机构服务期限为两年,自2026年8月1日起至2028年7月31日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6年7月13日

  附件
  上海市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名单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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