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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安徽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行业关爱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皖注协[2026]45号 发布日期:2026-07-20时效性:有效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安徽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关爱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皖注协〔2020〕61号)规定,为切实落实行业人文关怀政策,精准帮扶行业困难从业人员,现就开展2026年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关爱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省行业内因重大疾病、重大变故或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从业人员,包括:65周岁(含)以下的专职执业注册会计师、执业资产评估师,以及60周岁(含)以下连续从业10年(含)以上的行业从业人员。
  二、申报材料
  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1.申请书;
  2.《行业关爱基金申请表》(附件2);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执业证复印件或省内从业满10年的相关证明;
  5.县(区)级以上医院就诊、住院的费用票据、病历复印件,疾病、伤残诊断证明,相关部门出具的自然灾害、重大事故证明等;
  6.应当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均须由申请人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或资产评估机构审核并加盖执业机构公章。
  三、申报要求
  1.材料提交。请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认真摸排,按照关爱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申报材料的收集与审核工作,确保内容真实、完整、规范。
  2.时间要求。请于2026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的Word版及已签字盖章的PDF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office0551@126.com)。经省注协初审后,将通知补正材料和邮寄纸质材料。
  3.联系方式。联系人:史靓棋 0551-68150387。
  附件:
  1.《安徽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关爱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稿)》
  2.《行业关爱基金申请表》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安徽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6年7月20日

相关附件

  • 1.《安徽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关爱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稿)》.pdf
  • 2.《行业关爱基金申请表》.doc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学习热线: 010-61625599    400-650-9250邮箱: bjxhjc@sina.com传真: 010-6962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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