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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眼镜制配经营者计量行为合规要求[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6-07-03时效性:有效

  为进一步规范眼镜制配行业计量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眼镜制配经营者计量行为合规要求(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lsfz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眼镜制配经营者计量行为合规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7月3日至8月2日。
  附件.眼镜制配经营者计量行为合规要求(征求意见稿)
  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
  2026年7月3日

相关附件

  • 附件:眼镜制配经营者计量行为合规要求(征求意见稿).pdf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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