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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体育强国建设“十五五”规划》的批复

发文字号:国函[2026]59号 发布日期:2026-06-29时效性:有效

体育总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定〈体育强国建设“十五五”规划(送审稿)〉的请示》(体政字〔2026〕13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体育强国建设“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体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锚定体育强国建设目标,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改革完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推进“三大球”振兴发展,加快体育产业提质扩容升级,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深化体育领域交流合作,提升体育发展支撑能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体育工作的满意度和体育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谱写加快建设体育强国新篇章。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举措,将《规划》明确的重要任务和改革举措与本地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衔接,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规划》实施涉及的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重点项目要按程序报批。
  四、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的政策合力。体育总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评估。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国务院
  2026年6月29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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