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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废止《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通知》的公告

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3号 发布日期:2026-06-29时效性:有效

  为规范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有关规定,现决定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通知》(苏地税函〔2009〕120号)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6年6月29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废止〈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通知〉的公告》的解读
  一、制定背景是什么?
  现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规定已对清算评估、清算方式确定、清算鉴证业务等予以明确,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对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的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二、主要内容是什么?
  废止《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通知》(苏地税函〔2009〕120号)。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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