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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北京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相关条款的公告

发文字号:北证公告[2026]30号 发布日期:2026-06-26时效性:有效

  为配套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交易业务的推出,《北京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第3.3.9条第一款中关于“债券交易的结算方式包括......逐笔全额结算”的规定,自2026年6月26日起正式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现券交易可采用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等交易方式,初期仅支持协商成交方式。
  二、本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交易采用逐笔全额结算方式。
  请各市场参与主体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
  特此公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6年6月26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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