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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的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6-06-22时效性:有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切实提升河北省市场透明度,维护市场秩序和金融秩序,做好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主体
  在河北省注册成立的公司、合伙企业、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备案主体),应当依法履行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义务,及时、完整、准确完成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及变更工作。
  个体工商户;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境内公司、合伙企业的分支机构,无需备案或暂时无需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
  二、备案路径
  备案主体可登录“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平台”(网址:https://s.hebamr.cn),找到“全国经营主体注册登记服务网河北省‘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后,点击“立即办理”,进入“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在关闭温馨提示后,在“其他服务”模块下选择“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按照相关提示进行信息填报。
  受益所有人识别标准及备案要求,请参阅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的《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指南(第二版)》(网址:https://www.pbc.gov.cn)。业务办理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下方咨询电话。
  三、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市场主体未依照本条例办理备案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备案主体未按照规定办理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的,依照企业登记管理有关行政法规处理。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发现备案主体备案的受益所有人信息不准确的,应当责令备案主体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咨询电话
  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全国统一咨询服务热线:021-58899966
  河北省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咨询服务热线:0311-87938888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2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学习热线: 010-61625599    400-650-9250邮箱: bjxhjc@sina.com传真: 010-6962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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