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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26年提高我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

发文字号:粤财社[2026]19号 发布日期:2026-02-06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民政局、残联,各县(市、区)财政局、民政局、残联:
  根据经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和省委、省政府审议通过的《2026年省十件民生实事》部署安排,现就2026年提高我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
  2026年我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217元和290元,部分地区已实施残疾人补贴或相应救助制度的补贴标准高于此标准的,继续按已定补贴标准执行。
  二、补贴资金管理
  (一)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申报、审核、发放,以及所需资金来源和省财政补助等事宜,按照《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民规字〔2021〕1号)、《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修改〈广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民规字〔2022〕3号)规定执行。
  (二)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和省十件民生实事工作有关要求,残疾人两项补贴必须按时足额发放。各地要落实主体责任,各级财政、民政、残联部门要协力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对未能按时足额发放补贴的地区,省民政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省残联等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并督促抓好问题整改。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2月6日
  (省财政厅联系人及电话:李良恒,020-83170613;省民政厅联系人及电话:庞 博:020-85950766;省残疾人联合会联系人及电话:杨蕾蕾,020-83305853)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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