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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停止发票邮寄业务的通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6-01-30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资源配置,提升服务效能,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停止发票邮寄业务。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停止时间
  自2026年2月1日起,发票寄递处理中心停止运营,不再受理发票业务。
  二、新办理方式
  原在寄递处理中心领取以下发票的纳税人,请前往当地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业务。
  (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六联)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二联、五联、一联卷式)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三联、六联)
  (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五)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六)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
  三、咨询渠道
  (一)税务服务热线:12366。
  (二)当地办税服务厅。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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