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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2026年1月修订]》的通知

发文字号:上证函[2026]485号 发布日期:2026-01-30

各市场参与人: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质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进行了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新增《第三号 污染物排放》《第四号 能源利用》《第五号 水资源利用》三项应用指南,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25年8月27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2025年8月修订)》(上证函〔2025〕2736号)同时废止。
  修订后的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请各市场参与人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6年1月30日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2025年4月修订)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信息报送及资料填报(2025年4月修订)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日常信息披露(2025年8月修订)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2025年8月修订)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5号——退市与风险警示信息披露(2025年8月修订)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6号——业务操作事项(2025年8月修订)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7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2025年4月修订)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8号——融资融券、转融通相关事项(2025年4月修订)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9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2024年5月修订)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0号——现金选择权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咨询、业绩说明会等服务(2025年4月修订)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2号——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2025年4月修订)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2026年1月修订)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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