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延长《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发文字号:沪财发[2026]4号 发布日期:2026-04-24 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 经评估,《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沪财发〔2021〕3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31年4月30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