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商务局关于公开遴选青岛市2026年有奖发票试点活动服务机构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年第484号),我市将实施2026年有奖发票试点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服务机构,以建设全市服务平台,承担有奖发票相关服务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任务
政策实施过程中,服务机构应按照青岛市有奖发票实施方案需求,负责相关平台开发、建设及运营工作,为政府部门、参与商户、消费者、第三方支付渠道、第三方审核机构等提供相关服务。具体如下:
(一)建设开发服务平台。按照活动规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青岛市有奖发票活动服务平台建设,打造补贴政策“一站式”服务入口。服务平台应当开放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领域发票抽奖通道,发挥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服务咨询以及资金发放与管理、核销、汇总、结算、审核等方面中枢平台作用;及时与税务发票验真系统以及商务部等国家级服务平台进行数据对接。根据政策实施情况、市场反馈,及时升级迭代软件系统,优化消费体验。
(二)提供信息安全及技术保障。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做好服务平台运维工作。做好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收集,保障服务平台稳定性、可靠性,确保不发生信息安全、网络技术故障等事故。
(三)做好资金管理工作。建立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账,动态监控和报告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企业核销数据。对财政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将本次活动资金挪作他用。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开展资金结算,并在要求的期限内及时退回未核销的结余资金,保障资金安全。
(四)建立风险监测及管控机制。防范和阻止套取补贴资金等不法行为发生。若有前述情形或迹象,应当及时报告、有效处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五)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推广。充分调动和利用平台资源,对有奖发票政策进行宣传、推广,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组织参与企业配合政策宣传。
(六)做好客诉处理工作。安排专业客服或专门团队受理参与企业和消费者咨询、投诉等工作。
(七)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督管理。按照主办部门需求及时提供财政资金执行情况及各类过程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接受审计、监督、清算,配合开展绩效评估等工作。
(八)提供保障有奖发票活动高效开展实施的其它服务。
二、入选服务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的组织机构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 具备有效期内的《支付业务许可证》《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金融许可证》等相关资质不少于一项且具备相关服务能力。
3.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惩戒且未在惩戒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具备实施补贴政策的专业技术能力
1.具备与政策涉及的企业之间进行资金收付、核销等系统互联互通的能力,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对接和联调测试。
2.具备通过手机地理位置定位、身份证信息等相关要素对消费者信息核验、实名认证等能力。
3.具备承接副省级及以上规模补贴发放项目经验,拥有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消费者对平台的认可度较高。
4.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能够按照相关要求,防止套利,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5.具备满足消费者自主选择兑付金融账户的能力。
6.具备不限制银行的补贴拨款能力,承担补贴资金清算职责。
7.具备发票验真能力,系统需对接税务局接口,实现OCR识别并自动化验证发票信息真伪。
(三)具备实施补贴政策的资源保障能力
1.具备较强的客诉处理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能够专门安排客服人员及时受理补贴政策相关的咨询、投诉等问题,为参与商户、消费者提供优质、高效咨询答疑等服务,能及时发现政策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群众反映突出问题。
2.具备高效的应急响应及处置能力。在补贴政策实施筹备和开展过程中,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可第一时间快速响应及处置。
3.具备汇聚行业资源能力。根据实际政策细则要求,有能力调动政府之外资源方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
三、服务机构遴选过程
(一)市商务局成立评审小组,对服务机构报送的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形成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名单。
(二)召开评审会议,组织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陈述、答辩,初步确定拟中选服务机构。
(三)通过市商务局官网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拟中选服务机构。
(四)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确定中选服务机构并通过市商务局官网等渠道向社会公告,中选服务机构与市商务局签订合作协议。
四、报名材料
1.申请书(应包括机构简介、用户数量、经营情况、以往参与类似的政策活动情况、风险防控方案等);
2.营业执照;
3.承诺书,承诺具备本公告规定的相关能力,服务过程合法合规,及其他有关责任承担意愿。
以上材料加盖公章,扫描版报送至指定公务邮箱,纸质版中选后提交备查。
五、报名须知
(一)服务机构应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服务质量。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不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二)有意愿参与遴选的服务机构,请于2026年2月1日16:00前,将报名材料扫描版同步发送至swjsmc@qd.shandong.cn。
(三)咨询电话:0532-85911148
青岛市商务局
2026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