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湖北省“乐购湖北 幸运有礼” 有奖发票活动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乐在湖北 ‘马’上有喜”新春消费季活动方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进一步激发新春消费需求,释放新春消费活力,省商务厅联合省财政厅、省体育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乐购湖北 幸运有礼”有奖发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个人消费者活动期间在湖北省范围内零售、餐饮、住宿、体育行业的线下经营主体(白名单商户)购买商品和服务,依法开具单张票面金额100元(含)以上(含税金额)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简称数电发票),均可参与抽奖。
二、活动时间
2026年1月24日至3月31日(“云闪付”APP活动专区1月24日中午12点启动,1月24日0点后开具的数电发票可以参加活动)。
三、活动范围
(一)开票主体参与范围
1.零售、餐饮、住宿、体育行业正常经营的线下经营主体。
2.具有开具全面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能力,需开具盖有湖北省税务局监制印章的数电发票。
3.正常经营,税务信用良好,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主体名单。
参与活动的开票主体采取征集商户白名单方式,消费者可在各市州当地媒体或商务局网站上查询参与活动的商户白名单。
(二)消费者参与范围
活动面向在鄂来鄂消费者,开票购买方需为个人消费者(自然人)真实姓名,且与“云闪付”APP注册的信息保持一致。
四、抽奖规则
有奖发票分为两种开奖形式。
第一种为即开即奖。
(一)抽奖模式。
1.消费索票。消费者在活动期间消费后主动向商家索取符合要求的盖有湖北省税务局印章的数电发票。
2.注册登录。打开“云闪付”APP,注册个人用户,进入首页“发票抽奖”活动专区,完成实名登录。
3.凭证上传或信息录入。可拍照上传后OCR自动识别或手工填写消费者姓名、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商家全称等关键内容。
4.提交确认。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系统提示登记成功。
5.点击“立即抽奖”。
(二)实施时间
实施周期自2026年1月24日至2026年3月31日。分3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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