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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关于在全省试点开展“小微财会通”数智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皖发改财金[2026]42号 发布日期:2026-01-21

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各金融监管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强化小微企业梯度培育等部署要求,探索破解小微企业因财务数智化水平不高导致的资源要素集聚能力较弱、扶持政策资金难以精准触达等问题,我省依托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安徽),试点推出“小微财会通”数智服务,按公益性原则帮助小微企业编报规范化、权威性财务报表,便利小微企业享受有关资金、项目、资质、融资等政策扶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以数智财会引领小微企业发展
  财会数智化改造是小微企业打通信用增进链条的基础,能够帮助小微企业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创新服务业态模式、提高市场响应效率、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小微财会通”根据财政部等9部委《关于推广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通知》(财会〔2025〕9号)要求建立,是符合小微企业增信会计数据标准的财务数智服务平台,支持小微企业运用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自主处理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信息,并向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及合作伙伴输出标准化数据能力。
  各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小微财会通”试点的重要意义,积极引导涉农、服务业、科技型、制造业等领域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使用,助力广大小微企业以数智财务能力提升为基础,更好应对生产经营过程中风险挑战,进入“合规经营—信用提升—政策易得—市场认可—发展壮大”良性循环。
  二、以上下协同抓好试点推广应用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安徽金融监管局在省级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框架内,设立省“小微财会通”工作推进组,统筹推进全省试点工作。1月30日前,各市发展改革委联合财政、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邀请科技、工信、商务、农业农村、工商联等部门及行业商协会参加,参照省级架构建立市、县(区)级工作推进组,并制定“小微财会通”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合规开展试点创新,拓展“小微财会通”应用场景。
  三、以会计数据夯实融资信用基础
  自2月1日起,各市财政局配合发改委等部门从会计工作标准化角度出发,落实“小微财会通”功能服务,与小微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要求深度融合,引导小微企业提升会计工作规范化水平,有力支撑“农业保险+”改革、免申即享政策高效落地等。
  省级工作推进组按照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联建节奏,督促接入省信用信息归集加工联合实验室的首批试点金融机构,尽快明确数据接口标准和数据需求类型,联合开展“小微财会通”专属融资可信数据空间建设,并将数据标准和经标准化的小微企业会计数据,作为授信审批模型参考,针对性创新开发线上信贷产品。各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市财政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做好小微企业增信会计数据标准应用场景需求摸排工作,及时向省级工作推进组推荐。
  四、以立体宣传构建便捷服务网络
  各市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用好市、县(区)两级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在本地政务服务大厅、金融机构网点等便企服务场所,设置“小微财会通”宣传专栏,并组织乡镇、街道、园区等网格人员与金融机构一线力量,持续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广泛普及“小微财会通”服务内容、申请流程和使用方法。各市市场监管局自3月1日起,在企业登记注册窗口设置推广专区,引导小微企业在登记注册时注册登录使用“小微财会通”数智服务,并对纳入“个转企”培育库的个体工商户做好该服务的宣传推广。
  五、以务实作风提高为企服务水平
  各市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做好统筹协调工作,会同工作推进组成员单位及时复盘总结“小微财会通”试点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送省级工作推进组研究。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级工作推进组成员单位,结合企业实际需求和各市反馈情况,研究制定全省“小微财会通”推广应用一揽子支持政策,持续迭代升级“小微财会通”功能。
  联系人及电话:杨皓君、孙永礼、钱辰(省发展改革委),0551-62601637、62602037、62601067;
  翟利超(省财政厅),0551-68150517;
  郑贤明(省市场监管局),0551-63356350;
  席 炀(安徽金融监管局),0551-65192098。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
  2026年1月21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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