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油气田勘探开发劳务征收营业税的补充通知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油气田勘探开发劳务征收营业税的补充通知》(国税发[1999]24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京地税营[1995]371号文件一并贯彻执行。
二OOO年一月二十八日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油气田勘探开发劳务征收营业税的补充通知》(国税发[1999]24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京地税营[1995]371号文件一并贯彻执行。
二OOO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