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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业务质量检查人员库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会协[2026]9号 发布日期:2026-01-19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行业自律监督检查职责,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业务质量检查人员管理办法》(桂会协〔2026〕1号)有关规定,进一步满足会计、审计业务质量年度检查、专项检查、核查工作及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委托核查等工作需求,经研究,我会决定在现有检查人员基础上,更新一批业务质量检查人员。现就开展检查人员入库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在广西区内事务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
  (二)注册会计师注册满3年或从事证券审计、金融审计、中大型国企审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破产清算专项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内控咨询、企业并购尽职调查等工作5年以上经验,满足其一即可;
  (三)熟悉会计、审计、企业管理等专业理论和实务;
  (四)政治素养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从业记录,近3年(36个月)没有因执业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五)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检查工作职责。
  (六)满足上述五项条件,且具备下列任一条件者,优先入库:
  1.中国共产党党员注册会计师;
  2.参与定制我区行业重要制度和承担重大课题研究;
  3.参加过省级以上执业质量检查且表现突出的人员;
  4.广西注协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
  5.获得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注册会计师类)同等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注册会计师;
  6.主持过IPO审计、大中型金融机构审计或大型国有企业审计等重大审计项目;
  7.复合型人才(获法律职业资格、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银行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等)。
  二、推荐程序
  人员选拔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申请者按要求填写《2026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业务质量检查人员推荐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同步提交学历证书、荣誉证明、身份证件、工作成果及执业经历等相关佐证材料。我会对推荐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后,研究确定入库人员名单,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实施科学规范管理。
  三、其他事项
  (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是强化行业财会监督、推进行业诚信建设、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高素质检查人员队伍是保障检查工作质效的基础,各会计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择优推荐人员入库,于2026年2月24日前将包含《2026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业务质量检查人员推荐表》盖章扫描件、《2026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业务质量检查人员汇总表》(附件2)Word电子版的压缩包(命名格式:单位名称+个人姓名)通过协会办公自动化(OA)系统“注协邮箱”报送至协会(注册监管部韦丹宁)。各报名会计师事务所上传压缩包时,需同步扫码填写《2026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检查人员库入库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
  (二)会计师事务所要切实增强行业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行业责任,积极推荐高素质的检查人员。要全力支持派出人员参与年度会计审计业务质量检查、专项检查及核查等工作,保障检查人员按时脱产参与检查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其在检查期间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不受影响。
  (三)检查人员要恪守职责、履职尽责,严格遵守检查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自觉服从工作安排,维护财会监督队伍良好形象。
  (四)入围的检查人员,参与我会组织的检查工作期间,我会将按有关规定支付劳务费用,还将其参加检查的工作时间折合确认为本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同时该参与情况作为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的加分项。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协会注册监管部联系,联系方式:0771-2863122。
  附件:(请至“下载专区”-“监管检查”下载)
  1.2026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业务质量检查人员推荐表
  2.2026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业务质量检查人员汇总表
  3.2026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检查人员库入库人员情况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1月19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学习热线: 010-61625599    400-650-9250邮箱: bjxhjc@sina.com传真: 010-6962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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