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关公告2015年第9号
按照海关总署统一部署,我关于2011年开始进行了新舱单系统进境空运舱单的切换工作,为便于空运舱单切换工作管理,我关隶属首都机场海关启用了“京信”(关区代码为0116)进行进境舱单试点传输和申报。目前我关新舱单系统切换已全部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2号)等相关法规,我关决定将进境空运舱单传输关区由“京信”(关区代码为0116)切换至“机场单证”(关区代码为0101),现就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5年5月4日零时起,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口岸空运进境舱单传输关区由“京信”(关区代码为0116)切换至“机场单证”(关区代码为0101),以5月4日零时为节点,零时前传输的进境舱单电子数据及对应的舱单相关电子数据的进出口岸为“京信”(关区代码为0116);零时后传输的进境舱单电子数据及对应的舱单相关电子数据的进出口岸为“机场单证”(关区代码为0101)。舱单电子数据中同一主单项下所有分单对应口岸代码须一致。
二、2015年5月4日零时起,自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进境的所有货物、物品向海关申报的(含使用H2010通关管理系统、ATA单证册管理系统、公自用系统等进行申报),填报的“进出口岸”均由“京信”(关区代码0116)切换到“机场单证”(关区代码为0101)。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