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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

发文字号:上证发[2026]42号 发布日期:2026-04-24

各市场参与人: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行为,促进和保障董事会秘书积极履职,优化上市公司合并流程,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原《上市规则》)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新《上市规则》,详见附件)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除本通知特别说明条款外,本所于2025年4月25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证发〔2025〕59号)同时废止,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如下: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6年4月24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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