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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名单的通告

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通告2026年第1号 发布日期:2026-01-12

  根据《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1号修改)相关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会同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商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联合评定,现将入选深圳市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名单予以发布(按拼音排序),具体如下: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6年1月12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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