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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国际税收热点问题[2025年12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6-01-12

  1.非居民企业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规定:“关于非居民企业是否享受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对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现明确如下: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所得均负有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企业。因此,仅就来源于我国所得负有我国纳税义务的非居民企业,不适用该条规定的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2.居民企业对外支付不超过5万美元,需要进行对外支付备案吗?
  答: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不超过等值5万美元,不需要进行对外支付备案。
  3.新电子税局如何进行对外支付备案与申报?
  答:【我要办税】-【证明开具】-【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进入新电子税局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功能。若未采集过跨境合同信息,可跳转至“跨境交易合同信息管理”功能;若已采集过跨境合同信息,可直接进入引导页办理备案。纳税人填报相关数据资料,点击提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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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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