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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省权责清单“全省一单”[2025年版]的通知

发文字号:皖政[2025]99号 发布日期:2025-12-31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权责清单“全省一单”制度体系建设,现将安徽省权责清单“全省一单”(2025年版)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权责清单“全省一单”(2025年版)涵盖省、市、县三级权责事项。省有关部门和市县要依据权责清单“全省一单”(2025年版)等,调整公布本部门以及市县两级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版本,确保清单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要加强清单宣传解读,及时在网站集中、完整公布清单内容,方便企业群众查询办事。
  二、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部署要求,乡镇(街道)按照公布的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实施部分县级权限,《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决定》(皖政〔2022〕112号)予以废止。
  三、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清单内容,防止权力运行越位、缺位、错位。要在持续深化完善权责清单“全省一单”制度体系基础上,积极拓展清单基础功能和运用场景,推进清单在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等方面深度运用。省数据资源部门要围绕利企便民,以清单为源头支撑,强化数字赋能,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本通知公布后,《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省权责清单“全省一单”(2023年版)的通知》(皖政〔2023〕95号)即行废止。全省公共服务清单(2025年版)和全省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5年版)由省委编办修订后公布。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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