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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启动2026年河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汽车、家电及数码智能产品领域补贴活动的公 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12-31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精神,结合河南实际,现就2026年河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汽车、家电及数码智能产品领域补贴事宜公告如下:
  一、汽车领域
  按照《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467号)执行。其中,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进入“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入口”提交。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消费者可先行留存相关证明材料,待河南省2026年汽车置换补贴申报系统上线后,按要求提报申请资料。
  二、家电及数码智能产品领域
  落实《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469号)要求,有序开展补贴活动。
  (一)家电产品
  自2026年1月1日起,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商家购买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洗烘一体机)、电视(含激光电视,不含投影仪)、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电脑(品牌机,不含组装机)、热水器(含壁挂炉)等6类家电产品,对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按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最高不超过1500元。
  (二)数码智能产品
  自2026年1月1日起,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商家购买补贴范围内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产品的(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
  (三)参与方式
  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搜索“河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小程序,登录“家电数码智能补贴专区”,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完成实名认证,领取相应地市的补贴券,到参与商家购买补贴范围内的产品,每件单独支付结算,直接享受支付立减。补贴券当日有效,如未核销使用可再次领取。
  消费者需向商家提供送货安装(商品使用)地址、商品SN码、IMEI码、实物图片等必要信息,电脑、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商品需现场开机或激活。
  三、有关要求
  各地要按照有关部署要求,加快参与商家遴选,分批有序推进,具备条件的尽快上线,同时统筹做好动态调整,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发现存在不履行价格承诺、先涨价后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第一时间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追缴国家补贴资金,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依托本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建立咨询服务专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所需资金原则按照“总量控制、先到先得、用完为止”实施。
  本公告有关事宜,若国家有最新要求和河南省有关方案细则出台,按最新政策要求执行。
  特此公告。
  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 河南省财政厅
  2025年12月31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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