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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统一推行自愿性认证制度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6-04-2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规范国家统一推行自愿性认证工作,提高制度公信力和权威性,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国家统一推行自愿性认证制度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gyprz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国家统一推行自愿性认证制度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邮政编码:100088)。信封上请注明“《国家统一推行自愿性认证制度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4月22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学习热线: 010-61625599    400-650-9250邮箱: bjxhjc@sina.com传真: 010-6962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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