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绍兴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6年度]》的通知
市级各部门、各单位:
为推进我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5〕24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6年度)的通知》(浙财预〔2025〕14号)等文件,我局制定了《绍兴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6年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