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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关关于验估业务集约化改革的通告

发文字号:广州海关通告[2025]6号 发布日期:2025-12-29

  为提高验估作业效率,提升执法统一性,现对广州海关部分现场实施验估业务集约化改革,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佛山海关验估业务集中在佛山海关驻禅城办事处验估科办理。
  广州白云机场海关、花都海关、从化海关验估业务集中在广州白云机场海关审核业务处验估科办理。
  广州邮局海关、海珠海关、广州会展中心海关、天河海关、广州车站海关、越秀海关、荔湾海关验估业务集中在海珠海关验估科办理。
  番禺海关、南沙海关验估业务集中在南沙海关关税与验估科办理。
  在上述海关申报进出口货物的验估业务由对应验估科统一办理,报关单修改撤销、征税、退补税、税款担保等通关业务在申报地海关办理。
  在验估作业中需向海关提交单证资料的,企业按照相关海关验估要求办理。
  上述调整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广州海关
  2025年12月29日
  附件
  集中验估作业现场办公地点、联系方式

序号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学习热线: 010-61625599    400-650-9250邮箱: bjxhjc@sina.com传真: 010-6962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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