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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版]》的通知

发文字号:云市监规[2025]9号 发布日期:2025-12-29

各州、市市场监管局,省局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版)》已经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13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版)》(云市监规〔2020〕2号)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云市监规〔2022〕10号)同时废止。
  附件: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版)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9日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制定《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版)》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
  2025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市监法规〔2022〕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3〕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近年来市场监督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修订形成《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版)》。
  二、主要内容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版)》对照《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4年版)》中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修订,共形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946条。对违法行为列明相应的处罚依据,将裁量等级划分为从轻、一般、从重,从违法行为的持续情况、危害程度、危害后果及社会影响等方面完善了裁量参考因素的具体情形,对裁量等级对应的裁量标准进行了明确。
  三、施行日期说明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版)》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版)》(云市监规〔2020〕2号)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云市监规〔2022〕10号)同时废止。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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