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人力社保局:
为做好我省202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条件、评价内容规定
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包括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和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要求及条件、评价内容按照《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会〔2023〕6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执行。
二、个人申报要求
1.申报网址。申报人员应于本通知规定的申报时间内,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进行申报。
2.申报要求。管理服务平台的申报人员、用人单位账号为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录账号,由申报人员和用人单位自行注册。申报人员个人用户操作手册、用人单位操作手册可在管理服务平台下载。申报人员须按照客观、准确、完整的要求,更新完善个人信息及业绩档案库,提交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专业技术理论水平、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与成果等方面的佐证材料。申报人员应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相关规定处理。不得将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材料上传至管理服务平台。
3.申报地规定。申报人员原则上按人事隶属关系向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申报。人事、社保、劳动关系三者不一致的,向社保参保地财政部门申报。
4.申报材料要求。按照《202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网上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三、相关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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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时间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