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2025年度-2027年度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度-2027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郑州市二七区红十字会
2.郑州市上街区红十字会
3.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红十字会
4.焦作市解放区红十字会
5.夏邑县红十字会
6.信阳市红十字会
7.商水县红十字会
8.新蔡县红十字会
9.西平县红十字会
10.确山县红十字会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