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务委等七部门关于延长《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发文字号:沪商服务[2025]418号 发布日期:2025-12-22 各相关单位: 经评估,《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管理办法》(沪商规〔2020〕1号)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