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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2025年版]》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

发文字号:发改环资规[2025]1662号 发布日期:2025-12-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水利(水务)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根据《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原质检总局2017年第6号令)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市场监管总局梳理了六类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并修订坐便器、智能坐便器、洗碗机等三类产品水效标识实施规则,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2025年版)》及相关实施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坐便器水效标识实施规则》《智能坐便器水效标识实施规则》《洗碗机水效标识实施规则》依据本通知要求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二批)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0〕1509号)中《坐便器水效标识实施规则(修订)》《智能坐便器水效标识实施规则》《洗碗机水效标识实施规则》同时废止。
  《淋浴器水效标识实施规则》《净水机水效标识实施规则》《水嘴水效标识实施规则》依据原通知要求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  利  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12月19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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