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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其他草地耕地占用税政策执行口径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12-12

  问题描述:占用“其他草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如何征收耕地占用税?
  答复口径:按照现行耕地占用税法及相关规定,纳税人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应按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草地包括天然牧草地、沼泽草地、人工牧草地,以及用于农业生产并已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放使用权证的草地。
  占用“其他草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属于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其中,已发放使用权证的,应按“草地”税目缴纳耕地占用税;未发放使用权证的,应按照“其他农用地”税目缴纳耕地占用税。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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