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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并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12-12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进一步提升发行人服务水平,本公司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登记结算业务指南》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一、新增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在终止上市后按规定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情形,并明确该情形下的退出登记业务申请材料要求、业务办理流程、注意事项等。
  二、优化超额配售股份登记业务办理方式,并将发行人通过虚拟柜台提交的部分申请材料调整为通过电子化流程在线填写。
  三、其他文字调整。
  本指南自2025年12月15日起施行,并发布于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业务规则-登记与存管-北京市场”栏目。本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发布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登记结算业务指南》(中国结算京业〔2024〕5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登记结算业务指南
  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
  2025年12月12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学习热线: 010-61625599    400-650-9250邮箱: bjxhjc@sina.com传真: 010-6962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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