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会计网
首页会计资讯法律法规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
税收法规
基本法规综合税收政策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营业税(已废止)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契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船舶吨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关税进出口税收环境保护税国际税收条约
财会法规
会计法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财务管理财务法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财政法规内部控制管理会计资产评估其他财会法规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刑法及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宪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国际法司法制度与职业道德其他法律法规
金融法规
审计法规
评估法规
海关法规
工商法规
其他经济法规
考试相关法规
失效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指定离境口岸的通告

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通告2026年第3号 发布日期:2026-04-16

  为持续提升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服务的便利度,促进入境消费,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进一步扩大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指定离境口岸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6年4月30日起,境外旅客在浙江省内离境退税“即买即退”商店或者集中退付点现场申领与退税款等额的预付金后,可选择以下任一离境退税口岸离境: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宁波栎社国际机场、温州龙湾国际机场、舟山普陀山国际机场、义乌机场、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上海浦东国际机场S1卫星厅、上海吴淞口国际邮轮港、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26年4月16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学习热线: 010-61625599    400-650-9250邮箱: bjxhjc@sina.com传真: 010-69623742

华夏会计网校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09261号-3 京公网安备 110116020007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