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会计网
首页会计资讯法律法规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
税收法规
基本法规综合税收政策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营业税(已废止)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契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船舶吨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关税进出口税收环境保护税国际税收条约
财会法规
会计法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财务管理财务法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财政法规内部控制管理会计资产评估其他财会法规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刑法及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宪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国际法司法制度与职业道德其他法律法规
金融法规
审计法规
评估法规
海关法规
工商法规
其他经济法规
考试相关法规
失效法规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5年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的提醒函

发文字号:豫会协函[2025]33号 发布日期:2025-12-09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服务机构),各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会协〔2025〕76号)《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豫会协〔2025〕50号)的规定和要求,我省于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开展2025年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截止目前,仍有部分非执业会员未进行年检,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24年12月31日前,在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登记入会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25年新批非执业会员无需参加年检。
  二、年检内容
  非执业会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以及是否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相关年检数据取自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2024年12月31日数据。2025年我省非执业会员会费暂不收取。
  三、年检方式及流程
  2024年度累计完成继续教育40学时,方可提交年检申请。2021年至2024年度漏检的非执业会员,在补完培训学时后可通过本次年检一并补检。年检依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采用网上检查方式进行,非执业会员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在线提请年检。
  (一)电脑端提请
  非执业会员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s://cmis.cicpa.org.cn/),用户类型为非执业会员,登录账号为非执业会员编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忘记密码可按照网页提示找回密码,如无法找回,请联系中注协系统技术部重置密码。
  (二)手机端提请
  微信小程序搜索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年检申请, 具体操作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非执业会员年检操作说明》(详见附件)。

  四、年检结果
  非执业会员可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电脑端或手机端)或通过扫描电子非执业会员证二维码,查看个人年检结果。
  中注协系统技术电话:010-88250337/88250338
  省注协会员部电话:0371-65741661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非执业会员年检操作说明
  2025年12月9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学习热线: 010-61625599    400-650-9250邮箱: bjxhjc@sina.com传真: 010-69623742

华夏会计网校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09261号-3 京公网安备 110116020007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