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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提示-资本市场财务舞弊易发高发领域的审计应对: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发文字号:京会协专[2025]4号 发布日期:2025-12-05

  在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资本市场注册制背景下,持续提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是加强财务信息质量外部监督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严厉打击财务舞弊等行为,资本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近年来,上市公司等公开交易实体基于融资、市值管理、避免退市等目的,实施财务舞弊的情况时有发生,其中通过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实施舞弊是较为常见的方式之一。在某些情况下,通过精心策划或蓄意隐瞒的未披露关联方关系或交易实施舞弊往往难以识别和认定,同时对于识别的关联方可能通过复杂的关系和组织结构增加关联方交易的复杂程度,或者以形式上合规的关联交易掩盖了未按照正常的市场交易条款和条件进行的交易实质等情形。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性质可能导致关联方交易比非关联方交易具有更高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也为管理层的舞弊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因此构成了财务舞弊的重要途径,对注册会计师保持职业怀疑提出了更高要求。
  鉴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对财务报表的重要影响,为帮助注册会计师在资本市场审计业务中有效识别、评估和应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相关的舞弊风险,本文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结合财政部、证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问题解答,向注册会计师和相关执业人员做出如下提示,以提示其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及应用指南、《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6号——关联方》、《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2号——通过未披露关联方实施的舞弊风险》、《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9号——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其审计》等相关规定和指引审慎执业,规范开展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相关的审计工作。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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