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会计网
首页会计资讯法律法规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
税收法规
基本法规综合税收政策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营业税(已废止)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契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船舶吨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关税进出口税收环境保护税国际税收条约
财会法规
会计法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财务管理财务法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财政法规内部控制管理会计资产评估其他财会法规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刑法及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宪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国际法司法制度与职业道德其他法律法规
金融法规
审计法规
评估法规
海关法规
工商法规
其他经济法规
考试相关法规
失效法规

上海海关关于明确“上海海关检验检疫专用章”使用单位的通告

发文字号:上海海关通告2025年第3号 发布日期:2025-12-03

  为进一步明确我关各隶属海关使用“上海海关检验检疫专用章”(中英文,直径42mm,内圈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检验检疫专用章”并带数字编号,外圈为“SHANGHAI CUSTOMS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情况,现将各隶属海关所分配的印章编号通告如下:
  一、浦东国际机场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检验检疫专用章048、049、050、052、053、066、067、069,共8枚。
  二、浦东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检验检疫专用章036、037、038、039、040、041、042、043、044、045、089、090、091、092、093、094、095、096、097、098,共20枚。
  三、虹桥机场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检验检疫专用章047、070、071、072、073,共5枚。
  四、浦江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检验检疫专用章011、118、119,共3枚。
  五、外高桥港区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检验检疫专用章060、061,共2枚。
  六、宝山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检验检疫专用章054,共1枚。
  七、洋山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检验检疫专用章101、102、103、104、105、106,共6枚。
  八、车站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检验检疫专用章115、117,共2枚。
  九、邮局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检验检疫专用章077、116,共2枚。
  十、黄浦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检验检疫专用章019、025,共2枚。
  十一、徐汇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检验检疫专用章030,共1枚。
  十二、虹口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检验检疫专用章026、027、028、122、123,共5枚。
  十三、杨浦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检验检疫专用章120,共1枚。
  十四、莘庄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检验检疫专用章014、062、065,共3枚。
  十五、嘉定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检验检疫专用章078,共1枚。
  十六、金山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检验检疫专用章099、100、128、129、130,共5枚。
  十七、松江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检验检疫专用章107、108、109、114,共4枚。
  十八、青浦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检验检疫专用章031,共1枚。
  十九、奉贤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检验检疫专用章080、081、082,共3枚。
  二十、崇明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检验检疫专用章085、086、087、088,共4枚。
  二十一、上海会展中心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检验检疫专用章029,共1枚。
  二十二、吴淞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检验检疫专用章015、056、057,共3枚。
  二十三、龙吴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检验检疫专用章064、079,共2枚。
  二十四、外高桥保税区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检验检疫专用章124、125、126、127,共4枚。
  二十五、上海科创中心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检验检疫专用章083,共1枚。
  特此通告。
  上海海关
  2025年12月3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学习热线: 010-61625599    400-650-9250邮箱: bjxhjc@sina.com传真: 010-69623742

华夏会计网校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09261号-3 京公网安备 110116020007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