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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企业电子档案综合管理平台”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12-02时效性:有效

省直各相关部门,各市市场监管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
  为增强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满足信创云迁移的相关要求,我局将服务于登记注册业务的企业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市场主体登记Web内部查询平台和企业电子档案“晋企查”网上综合查询服务平台合并升级为全省统一的企业电子档案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为确保新旧平台平稳切换、有序过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台启用时间
  平台自2026年1月1日正式启用,平台上线初期,新旧平台并行运行,过渡周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
  二、平台介绍
  平台集电子档案生成、归集、管理、利用于一体,通过多系统协同支撑,实现档案管理全流程闭环运行,各系统功能如下:
  数字化加工系统:面向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数字化处理人员使用。可通过平台专业软件,将纸质档案转化为电子档案并永久归档,持续扩充全省市场监管档案信息资源库,实现档案管理的标准化与规范化。
  内部综合查询系统:面向各行政审批局内部授权人员使用。实现对所有归档企业电子档案的安全、高效的管理与查询。可满足前台业务受理窗口人员:实时调阅电子档案,提升业务受理效率;登记业务审批核准人员:在线查阅档案原件,优化审批流程;档案管理人员:全流程数字化管理,实现电子档案高效检索与维护。
  晋企查系统:面向省、市、县政府部门授权人员使用。打造统一对外服务窗口,经实名认证和权限核验后,可依法依规在线查询、下载与权限匹配的企业电子档案信息,是破解企业登记电子档案“不见面”查询难题、优化政务服务的重要载体。同时,平台开通互联网查询渠道,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执业律师、公检法工作人员等提供精准查询、下载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把握过渡期。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平台切换工作,充分利用一个月并行过渡期,组织人员熟悉新平台功能与操作流程,确保无缝衔接。
  (二)规范操作,确保归档质量。各单位须按照标准规范,对所有新增企业档案在新平台中规范加工,归集,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与安全性。同时,要推进存量纸质档案数字化转化工作,全面盘活档案资源。
  (三)深化应用,拓展服务效能。各单位要积极宣传引导,推动相关市场主体通过“晋企查”便捷获取档案信息,减少现场跑动次数,提高政务服务质效。
  (四)严守纪律,筑牢安全底线。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信息安全和保密制度,强化人员安全意识。平台使用人员须妥善保管账户信息,严格按照权限操作,确保电子档案在迁移、查询等使用全过程的安全可控,严禁任何违规下载、复制、泄露档案信息的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培训指导。省局将组织开展平台操作专项培训,同步提供详细操作手册、常见问题解答等资料。各单位要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训,确保工作人员快速熟练掌握平台操作流程,提升应用能力。
  (二)做好运维支持。平台正式运行后,将设立统一技术支持与运维服务渠道,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及时响应并解决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保障平台平稳运行。
  (三)开通反馈渠道。各单位在平台使用过程中,如遇业务疑问、功能优化建议等,要及时向我局反馈,以便持续完善平台功能、提升服务质量。
  启用企业电子档案综合管理平台是我省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确保平台顺利启用、平稳运行、发挥实效,为我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升级贡献力量。
  联系人:注 册 处 刘颖超 联系电话:0351-7680282
  数据中心 薛丽芳 联系电话:0351-7680206
  技术支持 邸振江 联系电话:18618180128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9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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