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25]27号)要求,深圳市分局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面梳理了辖内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对部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深圳市分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一)综合
1、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外管[2019]19号)
(二)资本项目
2、关于深圳市城中村改造非居民补偿款购汇汇出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外管[2006]237号)
3、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外汇管理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发展的通知(粤汇发[2020]15号)
4、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印发《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点)》的通知(深外管[2023]16号)
5、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印发《“前海港企贷”业务操作指引》的通知(深外管[2023]20号)
6、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深外管[2024]5号)
7、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印发《港澳居民购买深圳市房产结算支付便利化业务指引》的通知(深人银发[2024]7号)
8、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扩大“科汇通”试点的通知(深外管[2025]1号)
9、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印发《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的通知(深外管[2025]3号)
10、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开展绿色外债试点业务的通知(深外管[2025]30号)
11、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在前海自贸试验区开展资本项目结汇及NRA账户退汇两项便利化政策的通知(深外管[2026]9号)
(三)国际收支
12、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指引》的通知(深外管[2022]41号)
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2023年12月31日以来 )
(一)经常项目
1、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2022年版)》的通知(深外管[2022]21号)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2026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