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
各市场参与主体:
经研究,本公司决定废止《证券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办理规则》等3件业务规则,废止决定自2025年11月28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结算废止业务规则目录(2025年11月28日)
中国结算
2025年11月28日
各市场参与主体:
经研究,本公司决定废止《证券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办理规则》等3件业务规则,废止决定自2025年11月28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结算废止业务规则目录(2025年11月28日)
中国结算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