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性社会组织抽查审计的通知
各有关全省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7〕45号)等要求,现就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25年全省性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查审计时间
2025年11月—12月。
二、抽查审计实施机构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中天粤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三、抽查审计数量
本次共抽查审计省民政厅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60个,其中社会团体2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个,基金会慈善组织30个。
四、抽查审计内容
查看全省性社会组织2024年度工作报告书、会计报表、相关账簿、审批单据、财务票据、合同协议等资料;了解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执行情况;评价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查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业务活动管理是否规范;检查是否存在违反非营利法人要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合规指南》《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等规定的行为。其中,对行业协会商会着重检查开展评比表彰和举办论坛、展会、培训等活动及收费情况,同步要检查其按期换届及名誉职务设置是否不规范情况。如有必要,可以追溯以往年度。
五、抽查审计方法
本次抽查审计主要采取进驻现场、听取介绍、收集资料、查阅制度等方式,以及采用审验会计凭证和相关财务资料、盘点实物、函证其他单位或个人、调查取证、重新计算及分析等方法进行审计。
请各有关全省性社会组织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确保审计检查顺利开展,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工作。全省性社会组织不按规定配合抽查审计工作的,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法处理。
附件:2025年全省性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名单
广东省民政厅
2025年11月21日
附件
2025年全省性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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