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会计网
首页会计资讯法律法规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
税收法规
基本法规综合税收政策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营业税(已废止)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契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船舶吨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关税进出口税收环境保护税国际税收条约
财会法规
会计法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财务管理财务法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财政法规内部控制管理会计资产评估其他财会法规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刑法及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宪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国际法司法制度与职业道德其他法律法规
金融法规
审计法规
评估法规
海关法规
工商法规
其他经济法规
考试相关法规
失效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4月热点税费政策热点问答[社保费办理、发票代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6-04-14

  1.如何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中为新入职员工申报缴费工资?
  答:用人单位可以使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中的“单位社保费缴费工资申报及调整”模块,选择好缴费年度后,进行人员选择和缴费工资录入,即可完成缴费工资申报。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新入职员工,应以其起薪当月的全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进行申报。
  2.如果员工晚退保该如何办理社保费退费?
  答:若用人单位因职工晚退工导致产生社保费退费,可以登录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进入【单位退费申请管理】模块,点击【新增退费申请】,选择【正常缴费退费】——【职工明细退费】,添加待减员职工,录入人员信息并选择待退费属期,系统带出待退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选择退费账户,退费申请理由选择【用人单位社保费误缴退费】,上传相应退费材料后,提交申请。
  3.如果员工缴费工资调高该如何进行差额补缴?
  答:用人单位可以登录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或电子税务局,进入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及调整模块,调整相应员工相应社保年度的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补缴数据。若缴费工资基数调整的社保费属期为2023年7月以前,则需要大家至相应社保中心申请。
  4.我出租了一套住房,需要代开发票,应该怎么操作呢?
  答:首先需要大家自己核对是否满足下面四个要求:
  1.自然人已实名注册新电子税局,并取得四级用户实名等级;
  2.自然人的房屋坐落地为上海市;
  3.自然人不动产的房屋性质为居住用房;
  4.不存在不允许线上代开发票的阻断性风险。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代开增值税发票】功能链接进入功能。如果首页登录时未进行实人认证,点击功能模块后,需要使用电子税务局App扫码进行实人认证。【代开增值税发票】用于发起新的蓝字发票代开申请。点击【出租不动产】,就能进入代开申请填写的页面。
  第一步是填写不动产和合同信息,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第二步就是填写发票信息,大家可以根据需要可在左上角选择代开数电普票或数电专票。
  第三步就是,确认纳税信息,确认本次代开应纳税款系统计算是否正确。如果确认无误,点击“提交申请”。
  这里提醒大家,个人出租住房增值税按5%减按1.5%计算,符合条件可享受月销售额10万以下免税政策,执行到2027年12月31日。审核通过后,就可以缴款并开具发票了,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代开增值税发票】——【代开发票查询】,点击【立即查询】即可。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学习热线: 010-61625599    400-650-9250邮箱: bjxhjc@sina.com传真: 010-69623742

华夏会计网校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09261号-3 京公网安备 110116020007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