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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申报湖南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2024-2025年人才培养奖励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文字号:湘注协[2025]38号 发布日期:2025-11-18时效性:有效

各市州注协(评协),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切实做好我省行业人才培养工作,进一步推动行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湖南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培养奖励补助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我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2024-2025年人才培养奖励补助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奖励补助对象为经湖南省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包括省外在湘分所或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执业机构)。其中申请行业人才培养奖励补助资金的执业机构及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从未受到过刑事处罚,2023年至今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及行业惩戒。
  二、使用范围
  (一)鼓励执业机构培养高层次人才;
  (二)鼓励专业研究;
  (三)鼓励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学习深造和提升;
  (四)鼓励执业机构引进和培养专业化人才;
  (五)鼓励执业机构做精做专。
  三、申请条件、补助政策及申报材料
  (一)鼓励执业机构培养高层次人才
  申请条件:2024年1月1日—2025年11月30日期间符合条件,且目前在岗。
  补助政策:
  申报材料要求:
  符合补助政策1的,需提供获得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全国高端人才培养结业证书的证明材料、在执业机构工作的证明材料(如社保缴纳明细、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单及劳动合同等);
  符合补助政策2的,需提供获得湖南省财会金融人才(含原省会计领军人才)、省注协评协行业高端人才结业证书、在执业机构工作的证明材料(如社保缴纳明细、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单及劳动合同等);
  符合补助政策3的,需提供获得入选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人才库、师资库相关证书以及在执业机构工作的证明材料(如社保缴纳明细、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单及劳动合同等)。
  (二)鼓励专业研究
  申请条件:发表或出版日期在2024年1月1日—2025年11月30日期间。
  补助政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北大核心期刊目录为准)上发表有关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的理论文章的(含联合发表),给予其所在机构奖励共3000元/篇;出版对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有指导意义的学术专著,并为专著主要撰稿人的,按照5000元/部的标准给予其所在机构奖励补助。
  申报材料要求:
  符合补助政策1的,需提供理论或实践研究成果获奖或者刊登的证明材料、在执业机构工作的证明材料(如社保缴纳明细、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单及劳动合同等)。
  (三)鼓励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学习深造和提升
  申请条件:2024年1月1日—2025年11月30日期间符合条件,且目前在岗。其中有工作年限要求的,于2023年1月1日前入职为准。
  补助政策:
  申报材料要求:
  符合补助政策1-2的,需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或职称证书、在执业机构工作的证明材料(如社保缴纳明细、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单及劳动合同等);
  符合补助政策3的,需提供毕业证书、注册会计师或资产评估师执业证书及批准文件、在执业机构工作的证明材料(如社保缴纳明细、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单及劳动合同等);
  符合补助政策4的,需提供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证书的证明材料、在执业机构工作的证明材料(如社保缴纳明细、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单及劳动合同等);
  符合补助政策5的,需提供获得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务青年骨干人才培养结业证书的证明材料、在执业机构工作的证明材料(如社保缴纳明细、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单及劳动合同等)。
  (四)鼓励执业机构引进和培养专业化人才
  申请条件:2024年1月1日—2025年11月30日期间符合条件,且目前在岗。
  补助政策:
  申报材料要求:
  符合补助政策1的,需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或高端(领军)人才培养结业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在执业机构工作的证明材料(如社保缴纳明细、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单及劳动合同等);
  符合补助政策2的,需提供CISA(国际信息系统审计师)、CISP(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系统分析师、软件工程造价师等相关资格证书,在执业机构工作的证明材料(如主要业绩成果、社保缴纳明细、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单及劳动合同等);
  符合补助政策3的,需提供ACA、ACCA、CGA、CICA、AICPA、CPA Australia、CA等相关国际资格证书,在执业机构工作的证明材料(如社保缴纳明细、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单及劳动合同等)。
  (五)鼓励执业机构做精做专
  申请条件:业务完成时间或报告出具时间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期间;案例是否可公开,应取得委托单位同意,且作脱敏处理。
  补助政策:
  申报材料要求:
  符合补助政策3的,需提供执业机构获得省级及以上部门反馈的相关证明材料、在执业机构工作的证明材料(如社保缴纳明细、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单及劳动合同等);
  符合补助政策4的,需提供获评证明材料、在执业机构工作的证明材料(如社保缴纳明细、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单及劳动合同等)。
  四、流程与要求
  (一)申报与审查
  行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后补助方式择优使用,并按以下流程申报:
  (二)报送时间
  申报截止期限:2025年11月30日
  请各申报单位务必按照申报时限的要求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料报送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申报要求,按申报补助类型分别填写《湖南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2024-2025年人才培养奖励补助资金申报表(附表1-5)》(见附件2),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将纸质版(装订成册)及电子版资料(Word文档及盖章扫描件PDF)报送至省注协评协业务监管部;另将《湖南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2024-2025年人才培养奖励补助资金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格式为:“机构名称—人才培养奖励补助资金申报”。
  联系方式:业务监管部 0731-85165432
  邮寄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省财政厅1911室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5年11月20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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