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会计网
首页会计资讯法律法规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
税收法规
基本法规综合税收政策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营业税(已废止)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契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船舶吨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关税进出口税收环境保护税国际税收条约
财会法规
会计法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财务管理财务法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财政法规内部控制管理会计资产评估其他财会法规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刑法及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宪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国际法司法制度与职业道德其他法律法规
金融法规
审计法规
评估法规
海关法规
工商法规
其他经济法规
考试相关法规
无效法规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在安徽提供电信安装服务劳务申报缴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皖地税函[2000]154号 发布日期:2000-08-04时效性:有效

合肥市地方税务局:
  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来函称:其在我省范围内提供电信安装服务劳务,由于项目小、工期短、地点分散,分别申报纳税确实存在一定的困难,要求能集中汇总申报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自2000年1月1日起,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在我省境内提供的电信安装服务劳务应缴纳的营业税,集中向合肥市地方税务局汇总缴纳。
  二、鉴于该公司核算地不在我省的实际情况,同意采取按季邮寄申报方式申报纳税,具体事项由合肥市地方税务局税政一处与该公司联系(联系人:王俊华、吴国涛,联系电话:0551—2822095)。
  三、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各市、地和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如遇问题,可及时向我局反映,以便协调处理。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学习热线: 010-61625599    400-650-9250邮箱: bjxhjc@sina.com传真: 010-69623742

华夏会计网校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09261号-3 京公网安备 110116020007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