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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

发文字号:发改价格[2026]630号 发布日期:2026-05-07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河南省发展改革委,中国南水北调集团:
  按照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有关规定,经商财政部、水利部,现就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以下简称“中线工程”)供水价格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线工程水价继续分区段制定,各区段基本水价、计量水价(含税)详见附件。
  二、中线工程继续实行两部制水价,基本水费按基本水价乘以规划分配的分水口门净水量计算,计量水费按计量水价乘以实际口门用水量计算。
  三、各供用水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供水价格政策。中国南水北调集团要加强成本约束,提高经营效率,加强水费支出管理。受水区要按时足额交纳水费,同时积极发挥水价杠杆作用,稳妥推进城镇供水价格改革,促进节约用水。
  本通知自2026年6月1日起执行。
  附件: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各口门供水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6年5月7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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