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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海南省202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发文字号:琼人社发[2025]80号 发布日期:2025-11-17时效性:有效

各市、县、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指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结合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预期目标,现就海南省企业工资指导线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5.5%。这是海南省企业职工货币工资的基本调控目标。企业生产正常、经济效益稳定增长的,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协商后,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基准线确定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
  二、企业工资增长下线为3%。企业经济效益与往年持平或略有下降的,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下线确定工资增长幅度。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经与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可低于工资指导下线(含零增长或负增长)确定工资水平,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企业工资增长不设上线,由企业根据自身经营情况,与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开展集体协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
  四、上述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海南省各类企业应根据工资指导线和国家有关工资政策,实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结合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科学安排工资结构,合理确定企业职工工资水平。
  五、企业在安排工资增长时,要向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职工倾斜,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工资增长缓慢的普通职工,特别是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工资水平。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1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劳动关系处联系电话:65376310)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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