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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2026年会员年会费的通知

发文字号:大商所发[2026]134号 发布日期:2026-04-13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章程》《大连商品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大连商品交易所将于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通过从会员结算准备金账户中直接划款的方式,一次性收取2026年会员年会费。请各家会员及时在结算准备金账户中存入相应资金。各会员单位的收取标准为:期货公司会员2万元/家,非期货公司会员1万元/家。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6年04月13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学习热线: 010-61625599    400-650-9250邮箱: bjxhjc@sina.com传真: 010-6962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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