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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学会广东省会计学会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联合科研课题研究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11-11时效性:有效

各有关单位及会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财经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省财政厅所属社会组织的智库作用,推动我省财政会计领域的理论创新与实践发展,省财政学会、省会计学会和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决定联合开展2025年度科研课题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定位与组织
  (一)课题定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聚焦财政改革、会计创新、数字化转型、粤港澳大湾区财经协同等关键领域,开展前瞻性、应用性研究,为政府决策和行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课题组织。
  本次课题的立项评审、跟踪管理和结项评审工作,由省财政学会、省会计学会和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共同负责。
  二、研究基本要求
  一是课题研究应提高站位,紧密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广东省委、省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开展课题研究。二是课题研究思路应坚持系统思维,结合当前财政经济中心工作内容,紧密围绕各研究选题下的研究要点,找准难点、聚焦重点开展研究。三是课题研究应坚持把调查研究贯穿始终,深入开展实地调研,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形成既有实例支撑又有数据分析的研究报告。四是课题研究应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应用价值和学术成果有效转化,切实发挥科研成果服务广东高质量发展的作用。五是课题研究应突出原创性,对以相同或相近材料已经或即将申请其他研究机构的课题申请书,一经发现,即取消立项。
  三、研究工作安排
  (一)研究选题。
  申报人应根据《2025年度广东省联合科研课题研究方向》(见附件1),立足工作实际和自身研究方向,自行拟定研究题目并进行申报。
  (二)课题申报。
  申报课题需成立课题组,课题申报人必须为课题主持人。理论研究机构与实务部门联合成立的课题组,可设立2名课题主持人,理论研究机构1名,实务部门1名。课题主持人须为省财政学会、省会计学会和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在册会员(所属社会组织及会员类别请在课题研究申请书上勾选,每个单位会员申报课题不超3项)。每个课题组由4-6人组成,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申请课题,须经所在单位(申请单位)批准,联合申请课题须经双方单位批准。
  课题主持人应拥有开展课题研究相关知识,且只能申报1项课题,不能作为其他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由主持人推荐,应吸收从事理论和实务工作人员参加。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项课题申报。
  课题主持人需将填写好的《2025年度广东省联合科研课题研究申请书》(见附件2),由所在单位盖章(一式两份)后,于2025年12月15日前通过邮寄方式报送,同时将电子版(盖章版PDF格式和可编辑版Word格式各一份)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以邮件发送日期为准)。
  (三)课题立项。
  省财政学会、省会计学会和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评审专家组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重点包括研究内容、工作方案、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情况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获准立项课题的研究内容、课题主持人均不得变动,课题组成员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参与课题研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员,但不得增员和替换。课题立项结果将于2026年1月31日前公布。
  (四)课题跟踪管理。
  省财政学会、省会计学会和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将按照研究领域对立项课题进行跟踪管理。各课题组应做好统筹规划,做好进度安排,对未按计划完成预定研究或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将取消课题项目研究资格。
  (五)课题成果。
  各课题组所承担的课题,需形成一份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课题研究报告要求在“中国知网文献检测系统”检测的总文字复制比(去除本人部分)在20%(含)以下,超过20%的不予结项。检测工作由省财政学会、省会计学会和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统一进行,各课题组无需自行进行检测。
  (六)课题结项。
  立项课题应于2026年8月31日前结项,并将成果材料报送,不按时结题者视为自动放弃。联合课题评审专家组对结项课题进行评审,包括对课题研究报告的调研扎实度、对策启发度和课题成熟度等各方面从严进行评审,质量达不到结项标准的将不予通过结项。
  (七)激励措施。
  突出结果导向,省财政学会、省会计学会和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将根据课题质量,按“一等、二等、三等”的等次,采用“后补助”方式一次性奖励课题经费,并颁发荣誉证书。
  (八)成果运用。
  对获奖项目的研究成果,省财政学会、省会计学会和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使用,如中国财政学会《财政与国家治理决策参考》、中国会计学会《会计研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促进科研成果有效转化。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财政学会020-83170347
  省会计学会020-83170310
  省注册会计师协会020-83063934
  课题申报地址及邮箱: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6号(省财政厅仓边路办公楼)2楼。
  电子邮箱:gdkjxh@foxmail.com
  附件:
  1:2025年度广东省联合科研课题研究方向.
  2:2025年度广东省联合科研课题研究申请书.
  广东省财政学会 广东省会计学会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11月11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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