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广州期货交易所期货注册品牌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广期所发[2025]347号 发布日期:2025-11-07时效性:有效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注册品牌管理,我所修改了《广州期货交易所期货注册品牌管理规定(试行)》,现予以发布,相关业务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广州期货交易所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