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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资产评估协会转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11-06时效性:有效

各资产评估机构:
  现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中评协办〔2025〕67 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评价对象
  符合《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中评协〔2025〕3号)第六条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自愿参加,评价基准期为2024年度。
  二、工作安排
  在福建省财政部门(不含厦门)登记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总公司准备和提供相关材料,于2025年11月13日前将需提交资料电子版按序排列好,以“机构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福建省资产评估协会邮箱。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超颖
  联系电话:0591-87097022
  电子邮箱:fjcpvsong@163.com
  附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5年11月6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学习热线: 010-61625599    400-650-9250邮箱: bjxhjc@sina.com传真: 010-6962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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